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沪粮市[2008]63号)
各区、县粮食局(署),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2008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北京残奥会即将举行。根据国家粮食局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确保中秋、国庆节和残奥会期间本市粮油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两节”粮油市场供应工作
当前,本市粮油市场总体平稳,粮油商品库存充裕、供应丰富,食用油价格回落,市民消费心理稳定,市场秩序良好。但也要看到受国际市场影响,粮食价格仍然存在上涨压力,后期价格走势仍不明朗。因此,各单位要保持清醒的认识,高度重视做好中秋、国庆节和残奥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粮油市场供应稳定。
二、抓好货源组织,增加市场投放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粮油货源,增加市场投放,丰富商品品种,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满足节日市场需要。要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增加小包装粮油商品库存,确保随时投放市场。要加强粮油加工、配送、销售衔接,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保持市场基本稳定。要重点做好部队、高校和帮困对象粮油供应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三、强化市场监管,开展节日市场供应检查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上海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要求,加强节日粮油市场供应监督检查,对本区域粮油市场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要认真检查粮油经营企业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特别是粮食质量和最低、最高库存等规定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自律,加强粮油食品安全,切实把好粮油商品质量关,不哄抬物价,不搞粮油商品低价促销,切实维护本市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四、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反馈市场动态
根据国家粮食局要求,节日期间继续实行粮食价格和动态日报制度,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密切关注中秋和国庆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情况,按规定要求上报市场监测动态,重要情况要立即向市粮食局报告。
五、健全应急机制,落实安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