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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8.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印章,做好印章的保管及用印签批、监印和登记等工作。
  9.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市长热线电话工作
  1.市长热线电话受理范围
  (1)群众反映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些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及相关的意见、建议。
  (2)群众对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工作作风、质量、效率及违法违纪问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群众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群众对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措施的咨询和建议。
  (5)其他与政府部门工作相关的事宜。
  2.市长热线电话受理方式
  (1)凡群众来电,一律在市长热线电话记录本上登记。登记内容为来电人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问题,以便向来电人回复办理情况。接听群众来电要热情、耐心、认真。
  (2)按照群众来电反映问题的大小、类别、轻重缓急进行筛选,呈报相关领导。群众来电反映的一般问题,由工作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答复或直接交相关单位处理,并做好答复记录或交办记录。对于群众反映的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属群众较关心的热点问题或者突发事件等重要来电,经分管领导阅签后,送市政府领导批示。
  (3)按照领导批示的意见,编印《市长热线电话交办单》,明确办理要求、办理期限,及时转相关部门办理,交办时由取件人签字。
  3.承办单位接到交办通知后24小时内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办理结果或办理情况。市政府值班室要及时向作出批示领导汇报,办结后与来电记录、领导批示一同存档。对24小时未回复办理情况或结果的单位,要及时进行督促和催办。
  二、工作办理程序

  (一)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加强舆情分析,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对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认真研判确认后,及时报告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特别紧急重大的事项,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同意后,值班人员可直接报告分管副市长或市长。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按领导分工报送;必要时要主动与有关地方、部门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掌握事件的进展情况等,及时通过《值班快报》方式报告;条件允许时,要求有关县(区)和部门采集事件现场的多媒体信息。

  (三)对于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报送的内容相似的同一事件信息,一般只报送最早接报的信息,避免重复报送。

  (四)在紧急重大情况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落实交办事项。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及信息报告规定,经市政府领导审定后,及时向省政府值班室(应急办)报告有关信息。

  (五)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报来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要素不全或不清楚的,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主动向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健全信息要素;必要时,通知有关地方和部门值班室核实情况,并跟踪了解事件进展。

  三、业务管理

  (一)市政府值班工作由值班室具体承担,办公室其他科室予以协助。

  (二)值班室实行带班、主副班和备班制度。工作日及双休日带班工作,由分管值班室领导担任,节假日带班工作由秘书长、副秘书长轮流担任。工作日和双休日值班工作由值班室全体人员轮流承担。主班负责办理当班具体事项,副班予以协助。备班视情况参与值班工作。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00。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务要履行交接班手续,说明已办和待办事项,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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