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卡办理
公务卡使用河南省统一规定“62”字开头的银联标准卡。银联商务河南分公司濮阳业务部与各代理银行确定统一的公务卡字段编码,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备案。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职工办理公务卡申请、登记、变更等手续。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银行账户和到期免费换卡 。公务卡具有一定的透支额度,各卡的透支额度由预算单位结合工作需要与代理银行协商确定。公务卡实行实名制,卡片及密码由开卡职工自行妥善保管,持卡人办理公务支出结算时,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报销,按照各发卡银行的相关规定具有 20-56天的透支免息期。
(二)公务卡使用
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是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方式结算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和购买支出。推行公务卡后,预算单位的商品服务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原则上都应通过公务卡结算,现金结算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别零星支出及特殊事项。公务卡在满足公务支出的前提下,可以用于个人消费支出,但个人消费部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使用公务卡提取现金属于个人消费行为,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现阶段公务卡暂只使用人民币信用消费功能,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开放外币支付功能。
(三)公务卡报销
公务卡刷卡消费行为,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属于个人消费行为。在报销环节,单位财务部门要按照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对刷卡消费的信息进行查询和合规性审核,对符合报销条件的予以报销;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不予报销;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偿还。公务卡持卡人要建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在免息期内及时报销还款,对公务卡未按时还款产生的罚息,属于个人原因的由持卡人本人承担,属于单位责任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偿还。经持卡人签名的银行卡签购单和消费交易凭条,预算单位作为会计原始凭证进行管理。
(四)公务卡管理
公务卡统一使用由省财政厅开发的公务卡支持系统进行管理。该系统将帮助预算单位收集和提取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公务卡支出明细信息,由预算单位据以办理审核报销业务,并在单位向公务卡划款时,实时向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反馈。同时,通过该系统可以进行公务卡账户维护管理、预算单位使用权限管理和恶意透支的监督管理等。
公务卡所有公务消费信息纳入财政集中支付系统与银联交易业务系统。用卡单位通过系统查询办理资金结算,财政部门通过系统动态监控,银联公司与代理银行实行信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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