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现场:
1、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办理情况。
2、工程总承包单位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以及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
3、脚手架、模板、土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等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5、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情况。
6、冬期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审批情况。
7、防火、防中毒等安全生产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8、是否存在抢工期、赶任务突击生产情况。
(三)有关供水、供气、供暖单位:
1、供水企业水厂净水工艺系统、供水输配系统等构筑物和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安全状况;供水管网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情况。
2、燃气储配、灌装厂站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防水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燃气管网情况;液化石油气灌瓶、槽车装卸等执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等情况。
3、热源、热力站安全情况,包括燃料存放、运输情况;锅炉情况;热源、热力站水处理、设备等辅助设施情况;热源、热力站阀门、仪表、报警器、电气等系统情况。供热管网情况,包括阀门、绝热层、补偿器、疏水器、喷射泵、仪表、固定支架、卡板、滑动支架、井室爬梯等设施安全情况以及排查井及地沟安全情况。
4、值班值宿等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质、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六、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检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专项督查相结合方式。省建设主管部门督查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七、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方案,抓紧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掌握实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凡在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期间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要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的密度,采取多种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要向及时本地政府报告。要进一步提高执法的效率,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