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8〕136号)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门部、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情况,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和省政务专网接入工作,根据两办《关于接入甘肃省政务专网和建设天水市电子政务网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发[2006]105号)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信息办《关于做好政务专网接入延伸工作的紧急通知》(部委号[2008]2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联合组成全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组织开展我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对全市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检查和分析,基本掌握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决策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促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二、检查内容

  了解掌握各县(区)、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情况;省政务专网接入进展情况;网站建设情况;电子政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电子政务建设经费投入情况;网络建设和应用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三、检查方式

  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列入检查的单位通过现场查看、组织相关培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单位和时间安排

  (一)2008年11月上旬对各县(区)及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单位和时间见市政府网站公告(网址:www.tianshui.gov.cn)。

  (二)未列入检查的单位按检查内容提交自查报告,于2008年11月20日前报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积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要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本县区本部门的自查工作,自查既要肯定电子政务发展取得的成绩,也要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问题。

  列入检查的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未列入检查的单位要认真准备自查报告,按时间要求提交自查报告。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将汇总检查情况,专题向市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