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建法[2008]17号)
各市(地)建设系统各主管局:
为落实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对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现将《2008年度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要求做好迎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度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二OO八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2008年度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行政责任,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各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的落实。
二、考核检查时间
各单位于11月初至11月中下旬前自行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检自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定于11月下旬开始对各市(地)进行考核检查。具体考核时间由检查组提前3天通知到各单位。
三、考核检查单位的范围
第一组
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鹤岗市
第二组
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
第三组
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市、伊春市
四、考核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落实情况;
(二)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制度建立情况;
(三)行政处罚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
(四)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程序和收费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人员对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内容的掌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