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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的通知


  由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国土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广电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畜牧局、地震局、气象局、濮阳供电公司、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

  六、提高培训和演练水平。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专业演练基地建设和各级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公安消防、地震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铁路救援、水上搜救、通信设施抢险、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置、森林防火、灾害救助、反恐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急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等专业演练。

  由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人事局、国土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畜牧局、消防支队、黄河河务局、汤台铁路公司、濮阳供电公司、濮阳网通公司、濮阳移动公司等部门和企业负责落实。

  七、突发事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完善省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功能,加快建设省辖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完善水利、河务、气象、地震、林业、电力、铁路等已有应急平台指挥功能。拓展卫生、交通、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粮食、安全生产监管等信息网络的应急协调指挥功能。加快消防、国土资源、高速交警指挥等专业应急平台建设。2009年年底以前完成应急信息资源整合和相关系统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省辖市和主要部门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具备视频会议和指挥协调等功能。2010年年底以前基本完成省政府、省辖市和关键部门应急平台建设。

  由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八、综合应急管理示范工程建设。开展预防和应对暴雨、洪涝、冰雪、干旱、地震、地质灾害、煤矿瓦斯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突发环境事件、辐射事件、电网大面积停电、水库大坝事故、油气管道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示范项目建设。各省辖市建设市级城市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各县(市)和重点镇建设避难场所。在信阳、平顶山、濮阳市各选择个村分别开展防灾减灾安居示范工程、居民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和农村卫生综合示范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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