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黑建质[2008]50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检测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黑建质[2008]48号)文件的要求,成立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领导组,组成三个检查小组于2008年9月15日至28日及10月10日至13日分别对全省地市级城区范围内取得建设工程质量专项及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取得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厂实验室资质的101家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和支持省检查组的工作,使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这是我省第一次组织对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地市级城区范围内检测机构101家,其中综合类15家、见证类50家、地基基础检测12家及商品混凝土和构件实验室24家。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工作普遍重视,基本履行了监管职责;大多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以建设部1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为依据,不断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水平。多数检测机构提供的数据资料比较齐全,其质量行为比较规范,符合有关要求。各地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总体工作能力,基本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需要,但在检测质量行为和检测工作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但是该项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对每家检测机构存在较突出的问题,检查小组提出限期改正意见,涉及五项检查内容八个方面,共计337项次问题。其中:人员方面存在32项问题,占问题总数的9.49%;仪器设备方面存在60项问题,占问题总数的17.80%;检测方法方面存在42项问题,占问题总数的12.46%;设施与环境方面存在50项问题,占问题总数的14.84%;样品管理方面存在22项问题,占问题总数的6.53%;组织机构方面存在25项问题,占问题总数的7.42%;质量管理方面存在26项问题,占问题总数的7.72%;检测报告方面存在80项问题,占问题总数的23.74%。另外,对9家管理制度健全,检测质量管理工作较好的检测机构和9名业务能力表现优异且为提高我省检测工作做出贡献的予以通报表扬(见附表一),对近两年检测结果中未见不合格检测项目的5家检测单位,建议有关地市监督站对其检测质量行为重点监控(见附表二),对存在严重缺陷、问题较多的5家检测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见附表三),对不满足检测单位资质要求的3家检测单位责令停业整顿(见附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