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差,现场混乱。主要是现场材料堆放混乱,道路不畅通,未硬化处理,办公区、作业区未分开设置,宿舍、食堂卫生差,宿舍住人多,如齐齐哈尔市湖畔家园55#、56#楼工程及宝泉岭阳光小区10#楼工程、锦园小区9、10#楼工程等。
4、安全教育培训有待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劳动技能不高,架子工、电工不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现场缺少司索、指挥。
(三)部分监理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讷河一中教学楼、水洗厕所工程存在无施工施可证施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现场防护不到位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监理单位讷河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没有依法按程序进行监督管理。
三、处理意见
对检查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工程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责令讷河市第一中学教学楼、水洗厕所工程等10项工程停工整改,暂扣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并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良记录一次,暂扣黑龙江富华建安工程公司等4家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讷河市第一中学教学楼、水洗厕所等3项工程的相关责任单位另由省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筑市场相关法规给予处罚;责令上海创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未办理跨区手续施工的行为立即整改,并由牡丹江建设局依法处罚,具体见附表。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各部门联动、互相配合、合力抓好安全工作。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活动中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监管,对于招投标文件中未将安全措施费按规定单独计提及未列入不可竞争费用的,应予废止,安全措施费应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防护用品费及建筑物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的费用,要有各项费用金额及总金额;合同管理部门应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对合同中未约定安全措施费拨款额度及支付期限的,不予备案;建筑管理部门对施工总承包合同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工程,对未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备案)的工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加强对专业承包、分包和劳务分包及省外进驻企业管理,防止转包、挂靠及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现象发生;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认真落实从业人员证件暂存制度,防止一人在不同工程任职,有名无实现象;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提出具体要求并认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凡是未足额或未支付的要补足或停止施工。
(二)稳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程。要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作为建筑业的中心工作,发挥部门联动优势,按照“大面积推进、高标准起步”的要求,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重点突出、分类推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进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