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8〕13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海南省三鹿牌婴幼儿奶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
为了妥善处理三鹿牌奶粉事件对我省造成的影响,及时消除和控制有毒有害奶制品对我省婴幼儿造成的危害,保障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整顿和规范我省奶制品市场秩序,根据《海南省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行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求出发,采取强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关爱和珍惜每一个人的生命和健康出发,使每一个患病婴幼儿能得到应有的医疗救治,同时以这次事件的应急处置为契机,全面开展对我省奶制品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净化我省奶制品市场,维护我省奶制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我省奶制品市场的有效供给。
二、启动我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海南省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我省正式启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全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妥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件在我省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成立省应急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我省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 : 林方略(省政府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