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发布日期:2010年8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8月27日)废止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鹤政〔2008〕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企业上市步伐,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8 年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豫政办〔 2008 〕 23 号)精神,结 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企业上市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培育、激励和服务职能,加大宣传培训和激励扶持力度,提高企业上市意识,大力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使上市后备资源不断丰富,上市企业逐年增多。 “十一五”期间,力争培育 15 家以上后备上市企业;发起设立或组建拟上市的股份公司 10 家以上,力争上市企业达到 3 - 5 家;融资和再融资 50 亿元以上。
二、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重点
(一)全力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上市。对基础较好、主业突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引导、支持其制定上市工作计划,抓好关键环节,争取尽快上市。一是抓紧做好股份制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二是选择信誉良好、具有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认真做好上市辅导;选择好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企业上市做好基础工作。三是企业进入上市辅导、辅导报备,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交易机构提交上市申请等有关文件材料时,帮助企业加强与有关证券监管部门、证交所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并及时向省、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系会议办公室备案。 2008 年 重点抓好维恩克(鹤壁)镁基材料有限公司的境外上市,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上报申请材料,大用公司、永达公司及其他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
(二)全方位扩大上市后备资源。围绕全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成长型企业,筛选一批符合产业政策、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产品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列入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列入“省百户重点企业”、“五十户”高成长型企业名单的企业均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创造条件促其发展。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对盈利能力持续下降,规范运作成效不明显的企业及时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