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具体实施单位:宜良县政府、呈贡县政府
责任人:许勇刚、刘绍安、吴庆昆
3.加强对阳宗海水体污染影响区域内食品、餐饮等行业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具体实施单位:宜良县政府、呈贡县政府
责任人:许勇刚、刘绍安、吴庆昆
(二)禁止用阳宗海的水游泳和洗浴
1.在阳宗海水质敏感指标恢复到Ⅲ类前,禁止游泳、洗衣物等一切阳宗海水体与人体有直接接触的活动。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具体实施单位:宜良县政府、呈贡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赵飞、刘绍安、吴庆昆、赵学农
2.加强巡查、巡视,做好说服、劝阻、制止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具体实施单位:宜良县政府、呈贡县政府
责任人:赵飞、刘绍安、吴庆昆
3.开展对阳宗海水体污染影响区域内公共场所(旅店业、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检查,确保公共场所涉水介质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具体实施单位:宜良县政府、呈贡县政府
责任人:许勇刚、刘绍安、吴庆昆
(三)禁止捕捞阳宗海的水生产品
1.实行阳宗海渔业船只集中管制,严禁捕捞及偷捕行为。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具体实施单位:宜良县政府、呈贡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责任人:赵飞、刘绍安、吴庆昆、杨柱
2.禁止采购、加工制售阳宗海水产品,防止阳宗海水产品流入市场。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具体实施单位:宜良县政府、呈贡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
责任人:王爱中、刘绍安、吴庆昆、许勇刚、赵飞、彭琪
(四)保障农灌及农畜生产用水
1.对阳宗海水体污染影响区域内农灌水、土壤及农畜产品的污染状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具体实施单位:宜良县政府、呈贡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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