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加强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8〕107号)
呈贡县、宜良县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落实好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会议精神,市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昆明市进一步加强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经市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昆明市进一步加强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不懈地推进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目标任务
针对阳宗海近期出现的个别水质指标升高导致水质下降的情况,按照云南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要求:立即实施禁止饮用阳宗海的水,禁止用阳宗海的水游泳和洗浴,禁止捕捞阳宗海的水生产品等“三禁”工作;立即组织查处污染企业,堵住污染源头;立即全面启动阳宗海水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将阳宗海水质恢复到Ⅲ类。
三、工作原则
全面调查、系统分析、突出重点、科学决策;
上下一致、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群众参与;
宣传教育、适时监控、动态管理、保障有力。
四、工作措施
(一)禁止饮用阳宗海的水
1.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特别是阳宗海水体污染影响区域内的饮用水源监管工作,禁止饮用阳宗海的水。2008年10月底前,制定并实施饮用水应急方案,解决当地居民饮用水需求,完成阳宗海沿湖地下水取用情况的调查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具体实施单位:宜良县政府、呈贡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环保局
责任人:赵飞、刘绍安、吴庆昆、许勇刚、赵学农
2.加大对阳宗海水体污染影响区域内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周围群众饮用水的检测工作,密切监控水质卫生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