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0日)为总结完善阶段。总结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行业监管与企业自律有机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安全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焦作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督查。对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和效果,市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及时进行督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强督查。对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三)建立报告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向市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10月底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报送总结报告。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行动效果,及时曝光违法案例,使奶站经营者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五)严格政策界限。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做到调查深入,数据准确、情况全面。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切实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1.焦作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焦作市奶站专项整治检查表(略)
3.各县(市)区奶站基本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1:
焦作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荣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卫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董体学(市畜牧局局长)
成 员:苏 玲(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张继东(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会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乐庆(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长有(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秉玉(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延宗(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副局长)
陶江山(市畜牧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