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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一届珠海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二)评审:市优秀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对各用人单位推荐的人员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三)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市劳动保障局网站公示 5天。
  (四)确认: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确认为第一届珠海市优秀技能人才。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10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0元、30000元、10000元,并由市人民政府授予“珠海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五、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以开展珠海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工作为契机,充分调动劳动者学技能、用技能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和开展好本单位优秀技能人才的推荐工作。
  (二)被推荐人的材料,请用人单位于2008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优秀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肖颖,电话:2269011,传真:2527721,相关内容和表格请查询市劳动保障局网站http://www.zhldj.gov.cn)。

  附件:珠海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推荐表

二OO八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珠海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推荐表

  推荐评选奖项

  被推荐人姓名

  推 荐 单 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

珠海市优秀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日期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种岗位

 

技能水平

 

参加工作时间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主 要 经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证明人或证明材料

           

5

0

0

                   

被推荐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盖章(代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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