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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村企挂钩工作的意见


  (四)加强宣传表彰工作

  积极做好村企挂钩的宣传工作,加强检查和总结,发现和推广一批在村企挂钩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企业和企业家,定期在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的良好氛围,增强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今后各类省级扶持企业专项资金安排过程中,将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村企挂钩的企业。

  三、加强对村企挂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市)经贸部门是组织工商企业参与村企挂钩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各市、县(市)经贸部门都要成立村企挂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一位分管领导、指定一个处(科)室、确定一位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要求各有关处(科)室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请各市、县(市)将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名单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经贸委。

  联系人:企业处    徐仲良   025-86636096

  电邮: Xuzl_jm@126.com

  合作与产业处 陈 颖   025-83244713

  电邮:cnjsit@yahoo.com.cn

  附件一:江苏省村企挂钩工作联系表

  附件二:江苏省村企挂钩工作推进表

  附件三:江苏省2008年村企挂钩结对帮扶方案(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江苏省村企挂钩工作联系表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负责处室

 

联 系 人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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