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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2008年第二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徐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2008年第二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徐经贸运行〔2008〕225号)


各县(市)、区发改与经贸委,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市各资产经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有关部省属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工业战线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机遇,全力打造工程机械、光电光伏、现代服务业三大千亿级产业板块,切实加快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市工业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上半年,全市规模工业实现增加值391.4亿元,增长20.5%,连续四个月居全省第2位;完成产值1386.2亿元,占年计划的54.6%,增长38.7%。

  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关于2008年度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考核的意见》(徐经贸运行〔2008〕53号)精神,经考核评比,决定对2008年第二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其中铜山县发改与经贸委、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徐州铁矿集团、淮海中联水泥公司获得一等奖,各奖励人民币6000元;新沂市发改与经贸委、九里区发改与经贸委、徐州工程机械集团公司、徐州矿务集团公司获得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4000元;邳州市发改与经贸委获得三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各获奖单位的奖金分配按照徐经贸运行〔2008〕 53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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