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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兴高架桥建设用地的批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兴高架桥建设用地的批复
(龙政综〔2008〕306号)


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兴高架桥建设用地的申请已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8]268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龙岩市2008年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5号地块,用地面积为3.1945公顷(现状地类为菜地0.6266公顷,建设用地2.5679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作为东兴高架桥建设用地,建设地点位于东城东兴,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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