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福建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九个项目涉及连城县隔川乡等七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龙政综〔2008〕305号)
连城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福建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九个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局部调整隔川乡等七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连政综〔2008〕2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上报的隔川乡、林坊乡、莲峰镇、朋口镇、罗坊乡、曲溪乡、赖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从曲溪乡曲溪高岭土矿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中,调整出非耕地指标4.3057公顷,用于福建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从隔川乡集镇建设规划用地指标中,调整出非耕地指标5.8199公顷,用于连城舫昌香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从隔川乡村庄规划用地指标中,调整出用地指标3.4107公顷(其中耕地指标0.3095公顷),用于福建连城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用地;从赖源乡溶洞旅游开发区规划指标中,调整出用地指标3.9247公顷(其中耕地0.9620公顷),从莲峰镇旅游产品加工区规划用地指标中,调整出非耕地指标4.4146公顷,用于福建夏威竹质红木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从林坊乡集镇建设规划用地指标中,调整出耕地指标1.1345公顷、从莲峰镇旅游产品加工区规划用地指标中,调整出非耕地指标7.343公顷,用于福建连城盛威高科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从朋口镇集镇建设规划用地指标中,调整出耕地指标0.9821公顷,从朋口镇石流前度假村规划用地指标中,调整出非耕地指标1.3379公顷,用于连城健尔聪食品有限公司、连城县鸿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从莲峰镇旅游产品加工区规划用地指标中,调整出非耕地指标0.7333公顷,用于连城县昌盛石英矿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调整后连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指标保持不变。请你县按要求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资料的归档和报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