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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市区工业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奖励(补助)的通知

  宿豫区:奖励江苏玖久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64万元、江苏龙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2.8万元、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6.91万元、宿迁市春绿粮油有限公司7.5万元、宿迁楚霸体育器械有限公司5.54万元、宿迁市成信鞋业有限公司2.72万元。
  宿城区:奖励江苏春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2.16万元、宿迁市丰润塑业有限公司0.25万元、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3.95万元、江苏腾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84万元、宿迁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0.62万元、宿迁好帮手儿童用品有限公司1.25万元、宿迁市光明灯饰玻璃有限公司1.25万元、宿迁市澳力     斯贸易有限公司2.07万元、宿迁祥润经贸有限公司1.12万元、宿迁市力达塑料托盘制造有限公司0.58万元、宿迁特力新材料有限公司5.3万元。
  宿迁经济开发区:奖励江苏尤佳手套有限公司1.25万元、江苏科美新材料有限公司0.51万元、江苏博远实业有限公司2.22万元、江苏环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31万元。
  七、扩大出口类(计302.331万元,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中列支)
  (一)境外展销摊位费项目补助(计40.351万元)
  宿豫区:奖励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3.1万元、宿迁格林手套有限公司5.95万元、宿迁天元五金有限公司2.1万元、宿迁中飞贸易有限公司1.5万元、宿迁市成信鞋业有限公司1.25万元。
  宿城区:奖励宿迁特力工具制造有限公司2.256万元、宿迁特力新材料有限公司3.35万元。
  宿迁经济开发区:奖励江苏百事美特食品有限公司3.71万元、江苏贝丽得珠光颜料有限公司8.81万元、宿迁市舜达制衣有限公司1.25万元、江苏科美新材料有限公司2.6万元。
  骆马湖示范区:奖励宿迁莲花味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475万元。
  (二)自营出口额项目奖励(计261.98万元)
  市直:奖励江苏苏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23.74万元。
  宿豫区:奖励宿迁市罐头食品有限公司4.05万元、江苏玖久丝绸股份有限公司6.6万元、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12.83万元、宿迁市现代化工有限公司4.92万元、宿迁市秀强水族制品有限公司21.71万元、宿迁市景宏彩印包装有限公司7.54万元、宿迁宏达制衣有限公司13.87万元、宿迁东方制衣有限公司3.12万元、宿迁德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7.74万元、宿迁华毅镀膜玻璃有限公司27.40万元、宿迁格林手套有限公司8.30万元、宿迁市中塑实业有限公司2.15万元。
  宿城区:奖励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1.64万元、宿迁市飞虎毛毯有限公司4.64万元、宿迁市帕佳玛制衣有限公司2.39万元、宿迁市联旺服装有限公司3.39万元、宿迁特力工具制造有限公司7.40万元、江苏骏兴制衣有限公司2.88万元、宿迁海力地板制品有限公司20.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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