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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预警体系运作管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所有。

  附件1、粮油监测点分布及监测对象。
  附件2、蔬菜监测点分布及监测对象。

  二〇〇八年八月三日

  附件1
  粮油监测点分布及监测对象

序号

区县

监测点位置

监测作物对象

1

闵行

马桥镇

水稻、大小麦

2

嘉定

外冈镇、华亭镇

水稻、大小麦

3

宝山

罗泾镇

水稻、大小麦

4

浦东

川沙镇六团

水稻、大小麦

5

南汇

书院镇、惠南镇、祝桥镇、航头镇

水稻、大小麦、油菜

6

奉贤

奉城镇、庄行镇、青村镇、四团镇

水稻、大小麦、油菜

7

松江

泖港镇、石湖荡镇、叶榭镇、佘山镇

水稻、大小麦、油菜

8

金山

漕泾镇、廊下镇、枫泾镇、亭林镇、张堰镇、朱泾镇

水稻、大小麦、油菜

9

青浦

金泽镇、朱家角镇、练塘镇、白鹤镇

水稻、大小麦、油菜

10

崇明

绿华镇、庙镇镇、堡镇镇、中兴镇、建设镇、竖新镇、长兴乡、港沿镇

水稻、大小麦、油菜

11

农场

长江农场、跃进农场

水稻、大小麦、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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