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农〔2006〕106号)精神,我局编制了《2009年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见《指南》附件),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5号,邮编:100088)。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2009年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扶持重点
2009年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专项资金重点投向:
(一)区域优势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
(二)都市型现代农业新品种引进集成及示范推广;
(三)优质小麦品种产业化开发;
(四)北京市农作物品种试验展示基地建设;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田间鉴定基地建设;
(六)北京市农作物种子(种苗)交易和品种权保护平台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关于申报“区域优势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项目的要求
项目实施单位为区县种子部门,主要根据我市各区域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各区县在辖区内的主产区布点,开展某一种专项优势农作物新品种引进和试验、展示、宣传和示范。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基础和专门的品种测试评价条件,配备专门技术人员。项目完成后,筛选出适宜本区域的优势作物品种3-4个,对本区域优势产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三)关于申报“都市型现代农业新品种引进及示范推广”项目的要求
项目实施单位为市属事业单位,主要针对北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引进筛选国内外设施蔬菜、经济作物和主要农作物优新品种,同时进行展示、示范和推广。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在农作物新品种引进和示范推广方面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展示、示范的新品种在生产上推广及辐射带动能力强。项目完成后推出适宜我市种植的设施蔬菜、经济作物和主要农作物等各类型都市型现代农业作物新品种不少于10-20个,并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经济社会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