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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冶陕西轧辊公司天然气使用规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冶陕西轧辊公司天然气使用规模的批复
(陕发改石化〔2008〕1327号)


中冶陕西轧辊有限公司:
  《关于中冶陕西轧辊公司申请使用天然气的报告》( 中冶轧辊公司〔2008〕008号)收悉。根据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中将“冶金等工业领域中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以天然气代煤气项目”划归允许类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锻钢轧辊制造及提高热加工生产能力项目由煤气改为以天然气作燃料,天然气使用规模为:一期4000万立方米/年,二期达到7000万立方米/年;居民生活及采暖用气2000万立方米/年。
  目前我省尚存在天然气供需缺口,天然气安排的原则是重点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在供气紧张时减限工业用户天然气供应量。你公司所需天然气年度用量,在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年度计划中进行综合平衡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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