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
(滁政〔2008〕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发布了《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决定》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是当前我市坚持工业强市、城镇化、东向发展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决定》,深刻领会基本精神,明确主要任务,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当好政府领导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助手,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决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当前重点抓好四项制度建设:一是法律学习培训考试制度。按照《决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学法制度。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加大公务员录用中法律知识的测查力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要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决定》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各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三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清理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权限,完善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认真开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内的行政裁量权细化、量化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工作机构和职责权限,加快政府和部门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