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化学公司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是用来评价工艺装置及其所含物料实际的火灾、爆炸及反应危险的工具之一,在化工行业应用广泛,是公认的最主要的危险指数法。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由于火灾、爆炸危险指数体系是假定工艺单元中所处理的易燃、可燃或化学活性物质的最低量为2268千克或2.27米3,因此,若单元内物料量较少,则评价结果就有可能被夸大。一般,所处理的易燃、可燃或化学活性物质的量至少为454千克或0.454米3,评价结果才有意义。
(2)如何合理划分和确定评价单元,对最终的危险等级判定有重大影响。因此必须充分考虑设备布置及有效隔离状态;必须仔细考虑操作状态(如开车、正常生产、停车、装料、卸料、填加触媒等)及操作时间等等相关内容。
(3)在决定哪些设备具有最大潜在火灾、爆炸危险时,在选择安全措施能否切实有效地减少或控制评价单元危险程度时,可以请教设备、工艺、安全等方面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专家。
2 危险度评价法
危险度评价法是借鉴日本劳动省“六阶段法”的定量评价表,结合我国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修改版)、《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度评价分类》(HG20660-1991)等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了“危险度评价取值表”。规定单元危险度由物质、容量、温度、压力和操作等5个项目共同确定,其危险度分别按A=10分;B=5分;C=2分;D=0分赋值计分,由累计分值确定单元危险度,危险度分级见表1-1。
表1-1 危险度分级
总分值
| ≥16分
| 11~15分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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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Ⅰ
| Ⅱ
|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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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程度
| 高度危险
| 中度危险
| 低度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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