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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


  道化学公司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是用来评价工艺装置及其所含物料实际的火灾、爆炸及反应危险的工具之一,在化工行业应用广泛,是公认的最主要的危险指数法。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由于火灾、爆炸危险指数体系是假定工艺单元中所处理的易燃、可燃或化学活性物质的最低量为2268千克或2.27米3,因此,若单元内物料量较少,则评价结果就有可能被夸大。一般,所处理的易燃、可燃或化学活性物质的量至少为454千克或0.454米3,评价结果才有意义。
  (2)如何合理划分和确定评价单元,对最终的危险等级判定有重大影响。因此必须充分考虑设备布置及有效隔离状态;必须仔细考虑操作状态(如开车、正常生产、停车、装料、卸料、填加触媒等)及操作时间等等相关内容。
  (3)在决定哪些设备具有最大潜在火灾、爆炸危险时,在选择安全措施能否切实有效地减少或控制评价单元危险程度时,可以请教设备、工艺、安全等方面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专家。

  2 危险度评价法
 
 危险度评价法是借鉴日本劳动省“六阶段法”的定量评价表,结合我国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修改版)、《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度评价分类》(HG20660-1991)等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了“危险度评价取值表”。规定单元危险度由物质、容量、温度、压力和操作等5个项目共同确定,其危险度分别按A=10分;B=5分;C=2分;D=0分赋值计分,由累计分值确定单元危险度,危险度分级见表1-1。

  表1-1 危险度分级

总分值

≥16分

11~15分

≤10分

等级

危险程度

高度危险

中度危险

低度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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