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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三)强化应急救援能力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县区、乡镇、街道,各级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大中小学校、医院、大中型企业,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重点工程都要完成本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报同级地震部门备案,形成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并适时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市地震局牵头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提高地震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能力。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落实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地震应急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和职责,进一步改善地震应急通讯条件,开展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提高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后的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应急和救援队伍建设。充分依靠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人防专业队伍,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助力量。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灾情,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交通部门要保障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卫生部门要协调组织好震灾发生时伤员的抢救、转运和治疗,及时开展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红十字会要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人道主义救援。建设、电力、水利等部门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修复,确保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行,减少次生灾害发生。积极组建企业、社区、学校、农村等基层单位的救援队伍,逐步形成多层次、全社会参与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启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人防工程的建设,按照“平灾结合”的原则,规划和建设必要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设置明显的标志,配备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避险预案,确保应急避险指挥有序、疏散快速、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合理安置。
  适当增加地震专项物资储备。民政部门要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救灾储备物资体系建设,增加救灾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满足应急救灾需要。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留有一定数量的救灾资金。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建立自身的物资和设备储备。
  (四)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
  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逐年增加对防震减灾的经费投入,对开展工作所需增加的办公条件、仪器设备和工程项目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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