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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政(行)风评议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政(行)风评议方案的通知
(蚌政办〔2008〕80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风评议办公室《2008年政(行)风评议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一日

2008年政(行)风评议方案
(市政风评议办公室 2008年8月)

  一、指导思想

  以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效能建设主题,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促进市政府部门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和窗口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监督的原则,力求做到深入细致,结论准确。

  三、评议对象

  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省垂直管理部门,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单位,共计52家。(根据市政风评议办公室《2007年政(行)风评议情况通报》精神,市人口计生委连续两年评议进入第一类单位前三名,电信蚌埠分公司连续两年评议进入第三类前二名,2008年免评一年)

  各被评议单位按工作职能、性质划分为三种类型,评议结果按类别分别排序。

  第一类为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房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蚌埠烟草专卖局等23个单位。

  第二类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民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外办、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防办、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蚌埠银监分局等19个单位。

  第三类为市邮政局、安徽移动通信蚌埠分公司、安徽联通蚌埠分公司、蚌埠火车站、蚌埠新奥燃气公司、蚌埠中环水务公司、蚌埠供电公司、蚌埠公交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蚌埠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蚌埠分公司等10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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