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蚌政[2008]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和谐蚌埠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皖政〔2007〕29号)、省政府应急办《2007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要点》(皖应急〔2008〕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快制定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市发改委、民政局、公安局、地震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我市城市规模和自然、经济、社会状况及公共安全形势等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科学、系统、可行的编制方案。要集中人力和时间,抓紧开展编制工作,争取在2008年底前,制定出我市“十一五”(后半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提出我市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及资金,实现与“安徽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对接,指导全市各县、区应急体系建设。
二、有序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在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市有关部门要加快编制并报送备案列入编制目录的市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本部门管理的其他各类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研究、科学确定本级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并编制完成全部单项应急预案。市经委、建委、商务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要分别指导重点企业、大中小学校、社区、乡镇等基层单位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要予以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争取到2008年底,最迟到2009年3月底,在全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抓紧筹建市政府应急平台。组织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等,开展专项研究、评估和论证,提出市政府应急平台筹建方案。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分期分步骤实施。市政府应急平台依托市政府综合政务办公网和其他通信运营商网络,集成市防汛抗旱、人民防空、紧急警务等指挥系统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系统,连通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和省政府应急平台,初步实现上下左右连通、统一高效运行的应急决策指挥系统。首先建设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和移动应急指挥系统。争取到2008年底,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具备视频会议、信息采集、现场指挥等基本功能。2009年上半年,市政府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初具规模,以后逐步更新、升级、扩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