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关于引导、支持省内优势产业和大型骨干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开展境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实现“引进来”与“走出去”的结合。(联系领导:甘霖、陈肇雄;牵头单位:省商务厅;主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委员会、省国资委、省外侨办、省农业厅、省工商联)
16.关于加强能源保障。抓好省内重点产煤基地建设,抓好骨干矿井的技术改造,建立煤炭战略储备制度,扶持湘煤集团迅速做大做强。实施能源多元化战略,力争尽快启动核电项目建设,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资源,降低电力对煤炭、交通的依赖性。加强能源输送网络建设,提高电力、油、气输送能力。支持鼓励省内企业到省外、国外投资办矿办厂,实行战略投资,建立省外能源供应基地。加强能源运行的日常调度,建立和落实相关责任机制,确保煤电油运的基本供应。(联系领导:梅克保、陈肇雄;牵头单位:省经济委员会;主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核工业湖南矿冶局、省环保局、省煤炭工业局、省水利厅、省电力公司、中石化湖南分公司、中石油湖南分公司、广铁集团)
17.关于积极搭建企业融资平台,加强与金融部门衔接,推进银企合作,努力争取贷款额度。积极组建和壮大担保公司,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支持发展区域性和全省性商业银行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高对本地经济的支撑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国(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支持企业以股权融资和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改进对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适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联系领导:徐宪平、陈肇雄;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证券办;主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
18.关于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集约节约用地,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在优先保证长株潭地区、国家和省级重点开发园区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用地的基础上,用地计划指标向“双百工程”项目产业转移项目和加工贸易项目重点倾斜。(联系领导:徐宪平、陈肇雄;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经济委员会、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产业厅、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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