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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批备案名单的函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批备案名单的函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8〕471号 2008年9月24日)


梅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贸函〔2008〕1498号)转发给你局。省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贸委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
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贸函〔2008〕1498号)

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批共1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批)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
  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批)

序号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市场名称

市场地址

邮编

法人

电话

传真

1

梅州市金宝来旧机动车交易中心

梅州市金宝来二手车交易市场

梅州市梅江区城北环市北路运兴市场

514071

王素珍

0753-2317812

0753-231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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