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把好项目储备原则。在项目储备工作上要做到“四个坚持”。坚持紧盯国家政策走向。随时关注、预测和掌握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调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当前重点是抓好资源开发转化、交通、水利、物流、农副产品流通、环境治理、民生及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坚持紧盯我省实际。着力围绕我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三大优势产业和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领域进行项目谋划。坚持紧盯市场需求。既瞄准现有市场的开发利用项目,又积极储备潜在市场的开发利用项目。坚持紧盯规划编制。利用国家制定和修订规划的各种有利时机,积极汇报衔接,争取更多的项目挤进国家规划盘子。
(七)确保项目储备质量。要指导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集、整理、编制项目所需基本资料;要督促项目按国家规定,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环评、防洪、地质灾害、水保等评价或评估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办理项目审批前置事项。
(八)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其质量的优劣对项目能否顺利建设至关重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一是要吃透国家有关项目前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做到按规定和要求办事;二是准确掌握市场状况和我省实际;三是要切实加强项目科学论证,重视吸收专家和咨询机构意见。
(九)简化审批(核准、备案)程序。要对现有涉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总结,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有关转变机关作风的要求,一是对必须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进行简化;二是对可整合的审批事项进行整合;三是对一些事项进行下放。同时,对市场主体主动要求的一些审批(核准、备案)事项,也要从支持其发展的原则出发,搞好服务性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坚决禁止工作人员借办理审批(核准、备案)事项之机以权谋私,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十)提高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效率。要把提高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效率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已实行的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进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严禁办事拖拉。对需项目单位补充的有关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完结,必要时应采取书面告知方式。
(十一)坚持依法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对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在把好市场准入、产业政策等关口的同时,也要在办文方式、时限等方面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按已颁布的依法行政指导意见开展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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