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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中医医院干部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调整增加建筑面积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中医医院干部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调整增加建筑面积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8〕1324号)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省中医医院干部病房综合楼项目建设增加面积的函》(陕卫规函[2008]189号)收悉。鉴于省中医医院地理位置、占地面积的实际情况及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强中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我省中医发展水平,经研究,同意将中医医院病房综合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8000平方米调整增加为22000平方米,调整后住院病区13200平方米,手术及医技用房2700平方米,科研实验用房900平方米,辅助业务用房5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相应增加为67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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