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厦府办〔2008〕2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1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的紧急通知和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部署的要求,充分认识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把秋冬季特别是国庆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当作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认真把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好。当前,要切实抓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确保不出现影响全局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各区各部门要落实好各级政府、林业部门、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护林员的森林防火责任。各区要在国庆节前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工作,节日期间要到防火一线进行督查。各级防火办要加强24小时值班,确保火情信息顺畅。护林员要全员上岗到位,加强对林区林缘和森林景区等重要地区的巡查,禁止在林区烧烤、野炊、吸烟等,严禁火种带入林区,在高火险天气要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森林公安和林政执法单位对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要从严处罚。同时,加强对痴呆及精神病人的监护,防止人为纵火。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媒体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科学防火、安全扑火知识,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使广大市民牢固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意识。当前,各区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特别要做好森林公园等重点旅游风景区、寺庙、主要入山口等重点地段及重要部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切实做到进山人员自觉遵守。
四、完善预案,抓好备战。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扑火预案,加强应急队伍的备战和管理,集中待命,强化训练,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出动。要备齐备足水枪、二号工具、砍刀、灭火弹等扑火物资机具、运兵车辆、通讯工具,要始终保持数量充足,性能完好,满足扑救需要。各级在组织扑救火灾中,要按照预案,科学指挥、安全扑救,全力以赴,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火灾扑灭后,必须认真组织火场清理,留足看守人员,指定负责的领导,严防死灰复燃,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