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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8〕1395号)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唐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市发改字〔2008〕219号)收悉。为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加快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08〕828号)对该项目总体规划的批复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市建设唐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项目。现将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遗址保护和展示工程695500平方米、遗址保护研究交流展示设施10000平方米、道路和广场工程320000平方米、客服中心10000平方米、绿化3312000平方米和照明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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