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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提升国税行政效能,建设和谐型国税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围绕深入推进全省国税系统“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活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紧紧围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始终坚持把促进收入增长,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最大的政治;把开拓进取,有作为、谋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最大的动力;把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作为最高的要求,努力在深化省情税情认识上,在完善依法治税体制上,在加大税收改革力度上,在提升税收服务质量上,在提高队伍建设水平上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破除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障碍,努力营造公正执法、诚信服务、科学管理、廉洁奉公、团结奋进的和谐江西国税氛围。
  (六)围绕落实省局《关于减轻办税负担,优化税收服务的实施意见》开展活动。各级国税机关要围绕 “三个更好”,即更好地为基层服务,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要求,加快形成“服务领先”的强烈氛围。要落实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解剖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弱点、焦点,为指导基层工作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建立领导下访、重心下移、部门下联、作风下评的机制,在工作思路上启迪基层,在工作开展上指导基层,在排忧解难上想到基层,使基层人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积极为基层创造抓工作、干事业、促发展的内部环境。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各级国税机关要做到“三时服务”, 即:准时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落实“四办要求”, 即: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涉及各方的协调办、后续办理的预约办;坚持“五零标准”, 即:征纳沟通零距离、执法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行为零投诉;实行“六项制度”, 即: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双人上岗工作制、办事公开制、领导接访制、意见反馈制,在高标准、精细化上做文章、下功夫,使良好的服务成为加快国税工作发展的新优势,努力塑造新时期和谐型国税机关的新形象。
  三、工作步骤 (共分四个阶段:9月-12月底)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国税人员提高对“提升国税行政效能,建设和谐型国税机关”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开展活动的基本要求。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省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通知》制定开展“提升国税行政效能,建设和谐型国税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各级国税机关也要根据当地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局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进行思想大发动。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和引导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省局的部署上来,要联系本部门实际,围绕查找影响和妨碍行政效能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大讨论活动。重点要“三对照、三讨论”, 即:对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认真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好税收执法权,勤政廉政,清正廉洁。对照“解放思想、赶超发展”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四个不满足”,不满足于工作过得去、不满足于纵向看有进步、不满足于被动完成任务、不满足于现有的工作效率已提高。对照“强化操作、善谋实干”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四个不让”,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国税的良好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要通过大讨论活动,帮助干部深刻认识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机关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激发热情,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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