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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豫建〔2008〕198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确保建设系统在国庆期间及下半年安全稳定,推进和谐中原建设。现将全省建设系统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在奥运会期间,各级各部门对信访工作能够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维稳成效。然而,即将到来的国庆长假及下半年全省建设系统面临的信访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建设领域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建设系统主管委(局)领导要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主要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要亲自推动解决;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一是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信访问题底数,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建立工作台帐,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重点排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二是落实重大决策信访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一定要进行信访评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确保作出的决策符合党心民心,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三是要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省委信访领导小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要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制度。开展开门接访,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公开接访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对信访人要做到热情接待、细心倾听、耐心解释、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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