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公通[2008]282号)


各省辖市公安局、建委、公用局、市政局、规划局、城管局:
  现将《河南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八年九月二十日

河南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提高通行效率,根据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8至2009年我省实施畅通工程总体目标是: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畅通工程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省会市、三分之二的省辖市、五分之三的县级市力争达到二等以上管理水平,五分之四县级市以上城市达到三等以上管理水平,全部县级市和有条件的县达到四等以上管理水平。以“和谐交通,文明出行”为主题,进一步提高路网平均车速、降低路口阻塞率、改善交通秩序、优化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组织系统,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服务水平和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大、中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辐射带动作用。

  具体目标是:郑州要力争达到一等管理水平;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濮阳、商丘、南阳、济源等城市要保持或力争达到二等管理水平;开封、漯河、三门峡、周口、许昌等城市要保持或力争达到三等管理水平,焦作、驻马店、信阳要力争达到四等管理水平,全部消除等外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现状研究及规划落实
  1、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步行、自行车、公共停车系统等专项规划。落实对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要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制度化。
  2、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电动自行车管理、交通需求管理等交通政策问题的研究。结合城市出行现状和机动车发展趋势,制定一体化管理措施,强化公交优先政策的落实,进一步缓解城市动态、静态交通压力,进一步满足居民出行需求。
  3、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公安交通、城市建设、规划、市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机动车增长、居民出行、管理政策等情况的分析研究,要通过在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城市道路交通意见征集渠道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关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设施、管理措施等方面的意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提出建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