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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组 长:詹沧洲(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吕参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路慧英(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柯继安(市经发局副局长)

      梁吉友(市公安局副局长)

      姚冠华(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灿煌(市工商局副局长)

      曾 琳(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农业局,由路慧英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集生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农业局畜牧处处长)。办公室联络人员:陈旭波,电话:5351635,传真:5351632,电子邮件:xm5199425@126.com。

  各区要立即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专项督查。市农业局要牵头协同市经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及时进行专项督查。各区政府也要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二)建立报告制度。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通知发出之日开始,一个月结束。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于每周四下午4时前将本周专项整治汇总材料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10月下旬专项整治行动结束时报送总结报告。

  (三)广泛深入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行动效果,按规定要求及时曝光掺杂使假等违法案例,推动奶站经营者牢固树立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附件:厦门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厦门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和农业部等6部委《关于开展全国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牧发〔2008〕10号)要求,为加强对我市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厦门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各区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内奶站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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