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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2008〕331号 )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赐贵(市长)

  副组长:黄 菱(副市长)

      叶重耕(副市长)

  成 员:朱奖思(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永茂(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国耀(海沧区区长)

      张灿民(思明区区长)

      倪 超(集美区区长)

      陈 琛(同安区区长)

      柯志敏(翔安区区长)

      王 中(湖里区副区长)

      傅如荣(市贸发局副局长)

      曾超英(市卫生局副局长)

      路慧英(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灿煌(市工商局副局长)

      曾 琳(市质监局副局长)

      吴春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梁吉友(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聪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建造(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贸发局(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傅如荣同志兼任。

  各单位要按照《厦门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厦门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厦门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市领导指示,为进一步做好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防止有害乳制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和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区两级食安办牵头,分别成立由农业、卫生、经贸、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宣传等部门组成的市、区两级专项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协调、督促和指导各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各区政府要对本辖区的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负总责,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和食安办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督查活动,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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