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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工作联席会议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对外包企业出口所需专业设备,准予在5年内100%折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八、鼓励外包企业逐步扩大业务规模,对外包企业每年出口及外包业务,给予适当的奖励
  (一)对获得单笔超过50万美元出口订单的外包企业,已取得的银行对软件研发、生产中流动资金贷款,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补助。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
  (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将优先支持外包企业,同时为企业享受国家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获取出口信用保险、到境外投资开设分支机构等提供指导和帮助。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委。
  九、鼓励和支持外包企业构建质量保障体系,推进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
  (一)对通过CMM(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集成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通过P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ISO27001/ BS7799(信息安全管理)、ISO20000(IT服务管理)、SAS7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等认证的外包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市外经贸委。
  (二)对外包企业“双软”认定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
  (三)支持外包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责任单位:市科委。
  十、鼓励和引导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将信息化建设、运营和业务等工程项目实施外包服务,培育内部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市场
  (一)规范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外包、采购、服务等行为,促进规范、透明、有序的外包服务市场的形成。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市国资委、市经委等有关部门。
  (二)出台鼓励支持软件及信息服务梯度转移意见以及规范全市电子政务项目外包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促进外包产业发展的规章和规定,健全相关行业的管理规范和行政执法机制,推动行业信用管理
  (一)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规章规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符合条件的外包企业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保护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外包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信息服务。对外包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费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十二、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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