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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规定》的通知

  3、发扬民主,科学决策。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健全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研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使政府的每一项重大决策,都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轨道。严格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凡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措施、重要资源配置、社会分配调节等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都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比选论证,由政府常务会议作出决定,以科学的精神和严谨的态度,防止和克服决策失误,最大限度地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加强研究咨询,把握发展规律,畅通民意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把充分发扬民主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要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政府工作的规律性,使政府工作体现时代性、具有前瞻性、富于创造性,真正做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

  4、加快发展,造福于民。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要以富民强市为己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谋强市之策,兴富民之举,齐心协力地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好中求快,快中见好,为沧州人民未来发展夯实基础、铺平道路。发挥沿海优势,全力建设沿海强市,努力使沧州成为环京津、环渤海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和隆起带,成为河北省中南部地区及广大腹地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举全市之力,加快沧州渤海新区开发建设,使之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以建设大港口、培育大产业为突破口,加快构建沧港工业走廊,大力发展港口引导型、协作配套型、互补共生型区域特色经济。以迎“两节”、“五城同创”和“三年大变样”为契机,推动全市城镇化建设突破提升,增强沧州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县城和乡村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坚持工业强市,深入实施“四大两升一换代”和“三五八十”工程,推进中心城市和县域经济做大做强。以园区建设和企业再造工程为平台,加大固定资产投入,着力建设一批高科技型、生态环保型、资源节约型、产业支撑型的大项目。要通过加快发展,壮大全市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为沧州未来发展积蓄后劲,造福全市人民。

  二、坚持开拓进取,建设创新型政府

  5、解放思想,敢于创新。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建设沿海强市,必须不断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创新的理念、创新的举措、创新的成果,破除那些不合时宜的旧思想、旧观念,打破条条框框的制约和束缚,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要着力破除重发展轻环境、重速度轻效益、重增长轻节约的片面发展观,树立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的新观念;破除“坐、等、靠、要”的唯条件论,树立时不我待、事在人为的机遇观、能动观;破除小富即安、小富即满、看摊守业的小农意识,树立自强不息、敢为人先、誓争一流的进取精神和奋发有为的观念;破除求稳怕乱、怕担责任的思想,树立敢抓敢管、敢于负责、事业第一的观念。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目标,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广范围内解放思想,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鼓励经济组织和个人大胆试,大胆闯,推动全民创业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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