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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

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
(2008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更好更快地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进程,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中共南宁市委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实施南宁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作出如下决定。

  一、实施南宁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实施南宁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最近,自治区党委召开了九届六次全会。全会审时度势,作出了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全区“十一五”规划后三年的目标任务。这是自治区党委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推动广西更好更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南宁市作为首府城市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区域中心城市,必须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会精神中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必须牢固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危机意识,增强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观念,紧紧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建设,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多区域合作蓬勃兴起,特别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批准设立钦州保税港区,我市被批准为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生物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等历史性机遇,全力推进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在激烈的竞争中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

  (二)实施南宁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我市继续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十一五”头两年,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经济总量不大,经济结构不优,经济发展的集中度不高,城市功能不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不强,仍然是制约我市发展的突出矛盾。我们必须把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作为全市最紧迫的任务、最硬的道理、最大的政治,全力推进。今年至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后三年,是实现南宁市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这三年的发展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能否顺利完成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能否提前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能否在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上取得更大进展,能否完成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就是要自我加压,乘势而上,不失时机地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十二五”的发展乃至实现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战略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南宁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明确要求我们要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自治区党委对南宁也提出了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明确要求。全市上下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对南宁提出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发展理念上要有新转变、在发展模式上要有新突破、在发展质量上要有新提高。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成为全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二、实施南宁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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