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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渝府发〔2008〕9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工作总体进展较好,50%以上的目标已实现。目前,距离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实施终期已不到3年,要如期实现纲要(规划)目标,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实施概况
  据2008年监测显示:截至2007年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重点监测目标19项中,有13项已经提前达到终期目标,未达标指标有5项,无数据指标有1项,达标率为68.42%;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重点监测目标27项,有17项已经提前达标,基本达标1项,未达标目标有8项,无数据指标1项,达标率为66.7%。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重点监测指标42项,有15项已经提前达标,基本达标6项,未达标指标有13项,无数据指标有8项,达标率为50%;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重点监测指标44项,有18项已经提前达到终期监测目标,基本达标4项,未达标指标有19项,无数据指标有3项,达标率为50%。
  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未达标指标中,城镇单位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至少有1名女性、小学(女童)辍学率、小学5年巩固率、初中(女童)辍学率、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晓率、城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城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农村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农村改水受益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绿化覆盖率等19项指标,预期终期能够达标。
  其中,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高中教育(女性)毛入学率、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城镇和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城市和农村儿童保健覆盖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等11项指标及11项无数据指标终期达标困难较大。
  二、明确重点任务,增强未达标指标工作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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