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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国道108线扯羊隧道和冕宁马尿河至泸沽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国道108线扯羊隧道和冕宁马尿河至泸沽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8年9月4日 川交发[2008]28号)


凉山州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请求将108国道冕宁扯羊隧道列为收费公路的请示》(凉交[2008]99号)和《关于请示将国道108冕宁马尿河至泸沽段列为收费公路的请示》(凉交[2008]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国道108线扯羊隧道全长1242米,隧道净宽8.5米,经原计委川计交[2001]99号文批准建设,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2002]207号文批准的工程概算为6056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省交通厅补助1240万元,地方自筹1200万元,有偿投入为银行贷款3616万元。国道108线冕宁马尿河至泸沽段全长28.79公里,属省二级路网规划内项目,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交[2006]296号文批准,按二级公路改建,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函[2005]76号文批准的项目总预算为4479.98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省交通厅补助1200万元,地方自筹300万元,有偿投入为银行贷款2980万元。经研究,同意将国道108线扯羊隧道和冕宁马尿河至泸沽段公路,作为国道108线冕宁菩萨岗至攀枝花交界项目的延伸段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收费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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