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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2008年“两会一节”期间市区及周边地区禁止实施爆破作业的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2008年“两会一节”期间市区及周边地区禁止实施爆破作业的通告
(南府字〔2008〕6号)


  为做好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2008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以下简称“两会一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决定在“两会一节”期间市区及周边地区禁止实施爆破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实施爆破范围

  市区各建筑施工及拆迁单位,市区及与市区相邻县所有矿山、采石场和其他有可能实施爆破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市所有旅游景点、景区以及车站、码头等人员聚集地区的周边区域。

  二、禁止实施爆破时间

  2008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

  三、禁止实施爆破范围内各单位一律停止实施爆破作业,停止购买、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对生产所用的民爆器材要及时清点入库,交由民爆物品专用仓库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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