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部门通报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大雾、高温、沙尘暴等蓝色以上预警信息或警报、紧急警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
海洋与渔业部门通报海浪、海啸、风暴潮等预警信息及海冰警报。
水利、黄河河务部门通报河流、水库超保证(设计)水位及其他重要险情信息。
各县区气象、水利、黄河河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建立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
三、认真做好防范事故灾难的预警预防工作
(一)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防范事故灾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部门的防范事故灾难责任制,建立起本地区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预警预防责任体系、响应机制和工作措施。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防范事故灾难工作。
市政府应急办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有关领导,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办理。有关县区政府应急办接报后,要迅速采取防范避险措施,根据灾害性天气预警等级,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地势较低的城镇、乡村、学校、厂矿、重要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检查,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明确“防、抢、撤”的范围、地点和方式。
市安监局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通知各县区安监局。各县区安监局要迅速将预报预警信息传达到基层相关单位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属于安监系统直接负责监管的企业,立即采取防范避险措施。
市经贸委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本系统和重点工业企业发出预警预防紧急通知,督促基层和工业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本系统及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在重点区域尤其是在水库泄洪、溢洪或河流堤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各县区政府和水利部门要立即通知下游企业、村庄、建筑工地、学校、幼儿园等各类单位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向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区政府发出预报,启动防灾预案。同时,处于水库、河流下游附近的单位和企业,在预报有强降雨过程中,要主动与当地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联系,及早做好防范工作。
市建委、市政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本系统和重点单位发出预警预防紧急通知,督促基层和重点单位切实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及时疏浚排洪沟渠和排水管道,防止局部地区强降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抗风能力差的建筑物、广告牌、民居等,要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市林业局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本系统发出预警预防紧急通知,督促基层林业经营单位落实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市经贸委、人防办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地下商场、超市发出预警预防紧急通知。凡是强降雨天气危及商场、超市安全的,必须立即停业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