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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两会一节”期间禁止放飞民间飞行器的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两会一节”期间禁止放飞民间飞行器的通告
(南府字[2008]7号)


  2008年“两会一节”将于10月21日至26日在我市隆重举行,为确保“两会一节”期间各项活动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两会一节”期间禁止在市区范围内放飞民间飞行器(包括孔明灯、风筝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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