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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2008年“千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2008年“千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8〕135号)


礼县、宕昌县人民政府:

  《陇南市2008年“千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陇南市2008年“千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甘肃省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十一五”实施方案》和陇南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事业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农村体育工作,根据2008年甘肃省群众体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建设农民健身工程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在我市礼县29个乡镇、宕昌县25个乡镇实施“千乡(镇)农民健身工程”,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数量及乡镇。

  1、礼县29个乡镇

  城关镇、宽川乡、盐官镇、红河乡、马河乡、祁山乡、永兴乡、永坪乡、固城乡、崖城乡、罗坝乡、湫山乡、石桥乡、江口乡、雷王乡、龙林乡、中坝乡、白关乡、沙金乡、白河乡、桥头乡、草坪乡、雷坝乡、滩坪乡、王坝乡、肖良乡、三峪乡、洮坪乡、上坪乡。

  2、宕昌县25个乡镇

  城关镇、阿坞乡、哈达铺镇、南河乡、八力乡、庞家乡、木耳乡、理川镇、何家堡乡、贾河乡、将台乡、车拉乡、新城子乡、临江铺乡、甘江头乡、官亭镇、两河口镇、沙湾镇、新寨乡、南阳镇、韩院乡、竹院乡、好梯乡、兴化乡。

  二、实施方式。采取整县推进,省、市体育局督导,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县文体局、相关乡镇组织实施。省市体育局检查验收。

  三、实施标准。乡镇农民体育工程(文体站)由篮球场、室内乒乓球室组成。篮球场达到1000平方米的硬化场地;健身路径器材1套(6件)安装在篮球场旁边;室内乒乓球场地达到60-100平方米。

  四、资助办法。

  省体育局给每个乡镇补助5000元建设经费,配发一套健身路径(6件),篮球架1副,乒乓球台2副;市体育局给每个乡镇补助5000元建设经费;县级政府给每个乡镇投入20000元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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