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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1、组织实施。这次考核评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分党政线、相关部门线和计划生育系统线。三条线的考核同时进行。对计划生育系统线的考核,全市涉及两种类型:即巩固“三为主”县的礼县、西和县;巩固国家和省级优质服务县的徽县、两当县、成县、康县、武都区、文县、宕昌县。

  对部门线的考核,由年初与市政府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部门自行检查评估,并将本系统内执行责任书的评估结果(包括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自查评估总结报告和调查表(表式附后))于10月底前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人口计生委。

  考核评估工作队伍由市人口委负责组建。考核评估工作期间的用车由被考核评估县(区)负责提供。考核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由市人口委作出预算,市财政局核拨。

  2、调查点确定。根据《2008年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市考核乡镇数为43个,其中:武都区、礼县、西和县、宕昌县各6个,文县、康县、徽县、成县各4个,两当县3个。每个乡镇随机抽查一个村,抽查的村若总人口不足800人,则为整村调查,若抽查村的总人口数在800人以上,则为整社(组)调查,但调查人口要达到600人以上。为了做好调查点的确定,各县(区)对所属乡镇按“好、中、差”3:4:3的比例分类排序,并务必于10月8日前将排序名单报市人口委。

  3、时间安排。考核工作于10月15日开始,至23日完成现场调查工作,24日开始资料汇总和分析评估,11月10日前市上向省上上报考核评估结果。

  五、考核评估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不得专程迎送,不得书写欢迎检查指导之类的标语。

  2、考核组食宿费用由考核组按规定标准全部承担,县上可协助安排,但不得超标准。

  3、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向工作队员送钱、送物、送纪念品。

  4、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给工作队员安排娱乐活动和参观活动。

  5、县到乡只允许2人陪同,乡到村只允许2人陪同,村到户只允许村、社(组)干部1人陪同,坚决反对工作队员尚未到乡到村,县乡干部已提前到乡进村入户安排布置、打招呼的行为,如有违反,按干扰论处。

  6、被调查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7、为加强考核监督,各县(区)须从纪检监察部门抽调3名科级干部随考核组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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