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中心办理股权托管登记的含有国有股、国有法人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权变更的,由股权中心出具变更证明,市工商局凭该证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六、股权撤销登记
托管公司因兼并、歇业、破产、上市或其他法定情形需要撤销股权托管登记的,应向股权中心提交相关文件并办理撤销登记。
七、 代理分红派息
托管公司提出申请并与股权中心签订协议后,由股权中心按照托管公司提交的分配方案,代理托管公司向股东分红派息及送配股。
八、 股权查询
股权中心可以提供如下查询服务:
(一)托管公司查询本公司的股东及股权情况;
(二)股东查询其股权的过户、分红、送配股情况及公司的相关情况;
(三)经股东同意,债权人或者利益相关方可对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查证;
(四)司法机关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依法查询事项。
九、 股权冻结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应冻结的股权,以及股东因持股专户卡遗失而要求冻结的股权。
十、 信息披露
托管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披露的信息,可向股权中心申请在股权中心信息平台上进行发布,并确保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十一、 挂失补办
股东遗失持股专户卡,应携带有效证件及时到股权中心办理挂失手续。股权中心依申请受理挂失,并即时办理股权冻结或补办持股专户卡。
十二、 提供相关证明
股权中心根据托管公司及其股东的要求,依照股份资料的真实记载,为公司及其股东出具相关证明。
十三、 咨询服务
股权中心受托管公司的委托,可提供与托管登记相关的上市、融资、策划等咨询服务。
十四、 托管公司违规责任
托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限期予以改正:
(一)办理股权托管登记业务时,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二)未经过股权中心,擅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冻结、质押登记。